香港离岸公司如何报税?零申报有什么后果?
最近想注册一个香港的离岸公司。但是报税这块不是很明白。我每年的业务额大约在200-300万美元。 正常的贸易往来,不是和香港客户做的生意。如何报税?是否需要报税?零申报可以嘛?
回答:香港公司在成立到18个月的时候还会第一次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作报税,以后是1年1次。
香港税务局对于有限公司税务状况有7年的追溯期,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不满足作所谓的“0申报”既“业务不活跃”报税的条件,但是确实作了0申报瞒税。那么香港公司董事将承担瞒税的法律责任。这个也是注册公司之初代理公司不大会给到大家提及的地方,最容易忽视的地方。
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:
第一,DORMANT A/C(业务不活跃,也就是俗称的零申报) 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:
1.没有购买任何物业、资产; 2.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(银行月结单); 3.没有经营任何业务。
第二,AUDITOR'S REPORT(核数师报告)
《香港公司法》规定: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,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。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。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,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,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,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,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,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。 那为何“无需做核数师报告”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?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。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。很多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。因此,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“无需做核数师报告”或“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”。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。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,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。电话为:00852-1878088 或登陆http://sc.info.gov.hk/ 当然,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,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,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。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,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,甚至被拘留。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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